7天查獲43輛 宜春袁州交警嚴管嚴查“老頭樂”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訊 李威、周瑤、記者盧勇報道:11月12日至19日,宜春市袁州區交警全面開展以“老頭樂”為主的電動三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加強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凈化道路交通秩序。

  “老頭樂”是指一種低速電驅動車輛。這種電動車因能夠遮風擋雨、不需要駕照、體積小、方便快捷而深受人們特別是老年人的喜愛,故大家稱它為“老頭樂”。平常生活中,一些人把“老頭樂”作為外出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也用它接送孩子上學放學。但是“老頭樂”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專項治理行動以來,袁州交警實行拉網式大排查,在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各路口、國省道沿線和農村道路布設警力,對“老頭樂”駕駛員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集中查糾。

  “你們現在駕駛的‘老頭樂’電動三四輪車,不是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嚴禁上道路行駛,駕駛這種車輛在路上走,極易引發交通事故,且有不少該車駕駛員因事故受傷或死亡,是交通違法。大爺,你跟我爺爺差不多大,千萬別再駕駛這種車輛上道路行駛了!”

  因為駕駛這種車輛的駕駛員多為老年人,購車時可能被店家忽悠,稱可以上路行駛,其實不然。老年人群體又普遍沒有駕駛證,無證無牌行駛多發頻發。袁州交警以批評教育和普法宣傳相結合,發現一起、處罰一起、教育一起,并通過與親屬聯系進行安全教育,引導駕駛人加強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意識,確保大家出行安全。

  據悉,11月12日至19日,袁州交警共查獲“老頭樂”43輛,處罰22輛次。其中,部分“老頭樂”駕駛人甚至酒后駕駛,被依法嚴處甚至拘留。

  11月9日13時6分許,袁州交警三陽中隊中隊長鄧波帶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時,柳某駕駛無號牌電動四輪車途經設置在三陽鎮三陽大道派出所路段的整治點,中隊長鄧波隨即示意柳某靠邊并接受檢查,經酒精檢測,柳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17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柳某因無證駕駛無牌車輛且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行政拘留。

  在接受普法教育后,柳某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后悔,表示以后一定增強法律意識,提高安全意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值班編輯:范晶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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