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在半年多的舉報聲中建成?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11月18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事發贛縣區梅林鎮榕璽臺小區 居民質疑城管不作為

  城管部門:曾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但未果

  ▲ 頂樓開放式露臺已完成澆筑(圓圈處)。(圖由受訪者提供)

  ▲ 二樓業主家出現墻面開裂現象。(圖由受訪者提供)

  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何柳斌報道:今年4月以來,贛縣區梅林鎮榕璽臺小區9棟2單元1—5樓的業主很焦慮,因為頂樓業主違建了近100平方米,樓下業主陸續發現地基下沉、墻體開裂的情況。他們多次投訴,但違建就是矗立不倒。為此,本報全媒體記者展開了采訪。

  ■事發:  

  頂樓大面積違建,出現地基下沉、墻體開裂等現象

  今年4月,業主古先生(化姓)稱,他所購買的榕璽臺小區9棟2單元房子是6層樓高的小洋樓,頂樓有開放式的露臺。已裝修入住的頂樓業主,多將露臺改為花園等。不過,古先生所在單元的頂樓業主選擇進行違建,面積還挺大,且采用的是現澆模式。

  “現澆用的是鋼筋、水泥等,會增加整個單元墻體的重量,與蓋陽光房完全不是一個概念。”古先生說,他們之后陸續發現房子有地基下降、墻體裂縫等現象,覺得不能再縱容頂樓業主這種行為,于是開始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上述問題。

  “我們在4月上旬通過12345熱線舉報頂樓業主違建一事,希望職能部門能夠加強執法,拆除違建,但遲遲不見動靜。”古先生說,他們1—5樓的業主甚至和物業公司人員一起,約頂樓的業主商談,希望他拆除違建,但遭到拒絕。

  贛縣區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物業公司將情況上報給了城管

  贛縣區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回復稱,在接到業主的反映后,該中心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調查,發現頂樓業主在違法加層。當時,物業服務企業及時進行了勸阻、制止,同時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于4月14日前恢復原貌。

  4月15日,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將業主違規加層等相關情況上報給了贛縣區城市管理局。

  ■進展:  

  城管下達過《限期拆除通知書》,違建在舉報聲中建成

  4月15日,贛縣區城市管理局下發《限期拆除通知書》,認定頂樓業主鐘某某在樓頂露臺改擴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屬于違法建筑,限其在4月16日內自行拆除;限期未拆除的,將予以強制拆除。

  過了一陣子,樓下業主沒等來所舉報違建被拆除,卻發現頂樓前后2個露臺都現澆完成了。

  “城管來了,但沒有起到作用。頂樓業主反而繼續加蓋,繼續違建。”古先生對城管部門的做法不理解,并直言“城管部門存在包庇的嫌疑,有些不作為”。

  此后,古先生等人分別在7月15日、7月17日、8月15日、11月4日通過政務平臺反映該違建一事,但違建仍不見被拆,城管部門每次均回復加強監管、督促整改等。

  “這些回復不痛不癢,城管是執法部門,如此‘軟綿綿式執法’,有損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也有損政府的公信力。”古先生等人質疑道。

  贛縣區城市管理局:曾多次督促業主恢復原狀,但“進不了門”

  早在半年多之前就可以強制拆除的違建,為何至今仍沒有動靜?帶著疑問,本報全媒體記者將情況反饋給贛縣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劉桂章,其安排負責執法監督工作的陳亮進行了回復。

  據介紹,在4月底至10月期間,該局執法人員多次巡查發現業主存在違建的行為,多次聯合社區、物業公司前往現場制止違建行為,并督促其恢復原狀。因該樓樓頂為獨立復式結構,只能從違建業主入戶門進入,其他地方無法進入,該業主極不配合,該局執法人員聯合社區、物業公司多次在門口敲門,拒不開門,無法進入違建現場。

  該局執法人員多次聯合社區、物業公司等部門,于8月27日、8月30日、9月4日、9月5日、11月4日、11月5日等多次對該違建業主采取限制用水用電等措施。由于該局無權實施停水停電,電表又屬于開放式安裝,違章時執法人員關掉電表總開關之后,該業主隨后可自行恢復,無法有效制止其行為。目前,該局工作人員已采取每日巡查的方式,發現問題及時管理處理。下一步,該局將聯合查違拆違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解決該小區違建問題,依法遏制違法建設行為。

  ■聲音: 

  莫讓“軟綿綿式執法”損害法律法規的權威性

  江西省政協委員、江西中矗律師事務所主任劉良歡指出,《贛州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房屋的裝飾裝修不得影響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尤其是在國內其他地方出現房屋倒塌、坍塌事件的背景下,房屋安全更應被各方所重視。

  “在告知業主自拆而不得的情況下,贛縣區城市管理局在4月份就可以采取強拆措施。但違建現在仍矗立不倒,而拆不掉的原因竟然是‘進不了門’,這多少有些諷刺。”劉良歡直言,城管執法部門直面基層百姓,能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事關當地的法治形象,切莫讓“軟綿綿式執法”損害法律法規的權威性。

  值班編輯:范晶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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