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包銀”到底有多少“含金量”?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黃金首飾平替產品走紅 首飾克重、含金量等問題引發關注

  檢測機構:實際金重、銀重無法單獨稱重

  “太劃算了吧!花200多元即可買到含金又含銀的首飾。”近期,價格親民且外觀與純金飾品相似的“金包銀”產品悄然走紅,其存在的問題也隨之浮出水面。

  本報全媒體記者走訪南昌“俏佳銀”“銀為愛”“銀盒里”等多家銀飾店后,發現“金包銀”產品存在首飾克重不明確、含金量無法證明、商家無法出示相關檢測證書等問題。11月14日,市場監管部門、國家珠寶玉石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珠寶國檢集團北京實驗室均表示“金包銀”首飾難以檢測其真實“含金量”。

  文/圖 周澤涵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趙瓊

  “金包銀”首飾。

  一款“5G包黃金手鐲”標簽上只有店家機打的標簽,工作人員未出示鑒定證書。

  現象:“金包銀”市場火熱 百元即可購入

  今年以來,國際黃金價格不斷刷新歷史新高。在黃金價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黃金首飾平替“金包銀”飾品逐漸走紅。“金包銀”,顧名思義,就是在銀飾品的表面覆蓋一層薄薄的黃金,使其外觀看上去與黃金飾品無異。

  在南昌市紅谷灘區萬達廣場金街,“俏佳銀”“銀為愛”等多家門店均售賣“金包銀”飾品。“銀盒里”則提供“金包銀”加工服務,其工作人員表示,可以按照顧客需求定制“金包銀”飾品。店員介紹:“如果顧客在店內買銀飾并自帶金飾,只需收取手工費,克重較輕按照款式收費,克重較重則按照重量來收費。”

  “金包銀”線下市場熱鬧非凡,線上購物平臺熱度也很高。在某線上購物平臺搜索“金包銀”,能看到各種款式、價格各異的飾品。價格普遍在100~300元,克重約為20~40克。如一款重30克的“金包足銀素圈傳承鐲子”價格約在180元;而同樣一款30克的“足銀素圈手鐲”價格約為398元;而足金素圈鐲子16.2克的價格已過萬元。對比來看,200多元就可購入的“金包銀”似乎“真香”。

  走訪:“金包銀”商品未明碼標重、含金量無法檢測

  因為“金包銀”飾品外觀和金飾類似,其價格也沒有達到1克黃金的價格,所以受到不少消費者的追捧。

  連日來,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在紅谷灘萬達廣場金街走訪多家銀飾門店。

  在“俏佳銀”銀飾店,設有“金包銀”專柜,其中擺放的項鏈、手鐲、耳環做工精美,價格大多在500元左右。該店內售賣的“金包銀”飾品僅在標簽上標注了價格,記者經仔細查找,并未看到克重、材質等相關信息。

  當記者詢問其中一款首飾的材質及克重時,店內工作人員表示:“這款‘金包銀’產品外面是18k金制作,價格比較便宜,項鏈是按件賣的,如果需要稱重也可以現場稱重。”但是,當工作人員將一條項鏈拿出來進行稱重時,重量約為3克,為了更準確顯示其重量,店員還將其所附標簽輕抬,電子秤則顯示2.8克。如此一來,消費者無法得知其實際重量。

  作為含有黃金的飾品,“金包銀”中的實際黃金克重究竟有多少?記者注意到,同樣也售賣“金包銀”產品的“銀為愛”銀飾店中,一款價格為2799元、重量34.89克的“5G包黃金手鐲”,標簽標明其金重為1.57克,銀重為33.32克。然而,店內工作人員并未出示任何權威機構的鑒定證書,飾品上只有店家機打的標簽。

  當記者質疑如何保證標注的“含金量”真實性時,店員坦誠地說:“廠家在制作前就會確定好金重和銀重,由于黃金加在銀飾的表面上,檢測儀沒有辦法檢測具體黃金含量。”

  回應:“金包銀”材質及含金量、含銀量檢測有難度

  11月14日,就“金包銀”飾品商標未標明重量、“含金量”無法檢測等問題,南昌市紅谷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金銀飾品的含金量需由專業檢測機構檢測。《金銀飾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金銀飾品的其他標識物可以是一個或者數個,其他標識物的內容應當包括金銀飾品名稱、材料名稱、含金(銀、鉑)量、生產者名稱、地址、產品編號、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按重量銷售的金銀飾品還應當包括重量。商家須提供相應檢測憑證,如消費者購買‘金包銀’飾品發現材質與實際標簽不符、存在虛假宣傳等情況時,可舉報投訴。”

  國家珠寶玉石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珠寶國檢集團北京實驗室表示:“我們這邊能測量出‘金包銀’表層厚度,對首飾內部材質無法檢測,產品的實際金重、銀重是無法單獨稱重的。”

  北京天馳君泰(南昌)律師事務所律師余朝鴻認為,金銀飾品屬于貴重金屬,銷售須有標簽注明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總重量、合格證。如標示了所含金銀的純度、重量,生產者和銷售者須對標簽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此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值班編輯:范晶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楊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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