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說話“強制封嘴” 教育懲戒絕不等于變相體罰!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評論員 宋海琴
近日,有南寧市的學生家長向媒體爆料,稱南寧市興望小學一年級某班級的學生因上課說話,被一名楊姓老師用膠布封住嘴巴。此事一經曝光,立即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涉事老師楊某事后向記者表示,自己的行為是一時心急所致,并非刻意針對某個學生。她向涉事學生及家長進行了道歉,并承認自己的錯誤。目前,校方已將相關情況上報至教育局,并對涉事學生進行一對一的心理疏導。同時,涉事楊姓老師因體罰學生行為已被學校開除。這一決定,無疑是對教師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嚴厲警示。
然而,此事也引發了一些爭議。有人認為,這名教師用膠布封住學生嘴巴的行為固然不對,但其出發點是教育孩子遵守紀律,學校開除老師有點過了。筆者認為,這種觀點,是對教育懲戒和體罰的混淆和誤解。家校乃至社會應明確知曉:體罰學生已被明令禁止。《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第十二條規定: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強制做不適的動作或者姿勢,以及刻意孤立等間接傷害身體、心理的變相體罰,此類行為在懲戒學生過程中是不容許的。教師教育懲戒不是體罰與變相體罰!
回到事件本身,我們應清楚認識到,一年級學生仍處于低齡段,教育部早在2021年就發布《關于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小學一年級上學期設置為入學適應期,重點實施入學適應教育。上課說話就用膠布“強制封嘴”,此課堂紀律管理手段太過簡單粗暴,不僅可能給學生帶來窒息的風險,更可能給他們的自尊心帶來深遠的傷害。這不僅是忽視兒童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的錯誤做法,更是對教師教育懲戒權的任性濫用,背后反映出老師缺乏愛心、耐心、責任心。
維護教師教育懲戒權,支持教師積極管教,強化教師管理教育的責任,最終目的是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我們支持適當的懲戒,它應該基于教育的原則,而不是基于教師個人的情感好惡,更不能帶有羞辱或有礙學生尊嚴。
教師教育懲戒權如何依法合規執行?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楊銀付對此進行了詳細說明:教師在實施教育懲戒時,要堅持教育性、合法性和適當性的原則。教育性就是遵循教育規律,注重真正的育人效果;合法性就是要符合法律規定,要堅持客觀公正;適當性就是采取適當措施跟相應的過錯相適應。
總之,教育懲戒絕不等于變相體罰!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需要對相關懲戒的規則進行學習、宣教,避免出現誤解和不當行為。同時,制定合理的規則和懲戒措施,由教師公道地執行。只有這樣,學生與家長才能服氣,教育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值班編輯:范晶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鄒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