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招屬狗的?奇葩招聘該治!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評論員 蘭春

  近日,廣州一家公司招聘廣告引發爭議,招聘公告明確“屬狗的求職者勿投遞,抱歉”。屬狗犯了什么大忌呢?該公司工作人員稱:“原因很簡單,是因為該公司老板屬龍,覺得生肖相沖。老板屬龍,‘龍狗相沖’,可能不利于公司發展。”

  對此,網友議論紛紛——“見過就業歧視,但從未見過如此雷人的就業歧視”“招聘條件要合情合理合規,奇葩的招聘要求只會顯得其是一家小公司”“這些奇葩的要求,有什么法律法規可以管管嗎”……

  在科學文明如此興盛的今天,廣州這家公司迷信到以屬相設置招聘條件,何其荒唐與荒謬。這樣的招聘既不公平又不合情理,結果很可能使真正的人才流失。如果這家公司的生意不景氣,發展不順利了,盡管招聘的都是合“屬相”員工,那又作何解。

  由于工作性質、崗位需要等方面原因,用人單位對應聘者提出一些特殊要求無可厚非,求職者也可以根據不同單位的具體要求,去應聘適合自己的崗位。但這些特殊要求必須有一條底線,不能無視科學、公平等基本要素。

  雖然目前我國對“屬相歧視”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但如果涉及就業應聘的問題,就可以在相關法規中找到反就業歧視的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第六十二條則明確,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像廣州這家公司那樣的就業歧視不應被縱容。雖然企業有用工自主權,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但不能肆意侵害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企業經營者更應認識到,依據屬相等奇葩思路招錄員工,不僅侵犯求職者的隱私權、平等就業權、人格權,也傷害自身形象,這樣的歪腦筋該拋棄了。對于求職者來講,遭遇就業歧視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維權,要敢于向相關部門舉報。同時,針對一些普遍存在的歧視現象,將其納入公益訴訟也值得嘗試。

  值班編輯:范晶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鄭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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